首页  部门简介  动态信息  制度规定  法律法规  安全知识  办公电话  防诈骗专栏 
安全知识
尚无资料
共0条  0/0 
安全知识
您的位置: 首页>安全知识>正文
电动车防火注意事项
2015-11-16 13:31  

电动车防火注意事项

 

一、应选购使用已获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充电器和电池,请勿违规私自改装电动车及其配件。
  二、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请勿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三、为电动车充电的线路插座应由取得资格的电工安装并固定敷设,请勿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避免长时间充电;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并远离可燃物。
  四、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应负责共用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有条件的,可设置固定集中的电动车充电点,或设置带安全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
    五、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通过“96119”举报投诉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

关闭窗口
 
访问量人数:

 

保卫处网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