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规定:教职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岗位自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燃油燃气的使用有无违章;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c)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d) 有无遗留火种;
e)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学校餐厅工作人员班前、班后防火检查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漏;
b) 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
c) 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
e) 班后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