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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餐厅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岗位自查内容
2016-10-18 09:59  

 

河南省《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规定:教职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岗位自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燃油燃气的使用有无违章;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c)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d) 有无遗留火种;

e)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学校餐厅工作人员班前、班后防火检查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漏;

b) 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

c) 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

e) 班后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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