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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区电气火灾防范提示
2017-06-27 10:42  

       一、选购合格的电器产品。购买插座、电热毯、电暖气电水壶等常用小家电要核实产品合格证、3C认证等标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和“三无”电器产品。

二、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选择专业电工敷设安装电气线路,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不在可燃物上敷设电线;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三、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在同一插座上同时插接空调、电暖气、电磁炉、电水壶、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电暖气等发热电气设备使用时应远离可燃物;家用电器使用后要及时断电,不要长时间处于待机状态。

四、严禁在配电箱(柜)存放可燃物。电表箱、配电盘(柜)、电缆井应锁闭,不要在其内部或周边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电缆井在每层楼板和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处应封堵严密。

 

 

五、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严禁在楼梯、走道、门厅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要“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六、正确报警和处置火情。消防队救火不收费;发生火灾时,请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采取正确的自救逃生方式;扑救电气火灾宜先断电、后处置,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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