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体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滨区武装部通知,第二次身体检查和心理检测,分别在三门峡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和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1、身体检查: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上午6:30。
2、心理检测:2015年8月13日(星期四)上午7:00。
二、集合地点:身体检检查三门峡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心理检测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文化广场。
三、参加人员:所有应征报名且志愿应征入伍并且已上交《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的同学(包括首次体检合格的同学)。
已报名未能上交的同学上述材料的同学,请马上与高翔老师联系,电话:13839881234。或与所在院部征兵工作联络员取得联系,电话附后。
四、注意事项:
1、在晚上十点前上床休息,避免熬夜,保证充足、高质量的睡眠;
2、饮食应清淡、均衡,不吃过于油腻的食物,少吃辛辣食物,可吃些粗粮、水果、蔬菜等,不吃含粟婴的食物,如卤肉等,避免因紧张、熬夜、吃过于油腻食物造成免疫力下降、感冒、过度疲劳,从而影响到体检中一些项目的准确性;
3、少喝酒、少吸烟(最好戒掉哦),多喝水、勤排尿,体检时间改为夏秋季后,易出汗,体检前一天要洗个澡;
4、上午体检者禁食早餐,头天晚餐宜清淡,肝功能检查应空腹状态下采血;
5、体检期间患病((感冒、发烧等常见病)应事先和医生说明情况,便于根据体检项目调整复检时间,要做完所有体检项目,不要擅自离开体检站;
6、应着舒适内衣内裤、干净鞋袜,外衣易穿脱,不要佩戴金属饰物、挂件等;
7、在体检之前慎用以下几类药物:镇痛药、止咳药、止泻药、感冒药及含可待因、麻黄碱等成分的药品,可能会对检测结果造成干扰甚至被误诊。
8、参加体检、心理测试等应征工作的同学,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守时间,讲文明,树形象,注意个人安全,时刻保持通讯畅通,不要随意更改电话号码。
五、其它事项
1、应征青年于体检当天携带个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背面书写个人姓名,字迹工整)到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由高翔老师负责收取。
2、凡我院大学生来峡应征入伍参加报名体检的同学报销路费并发放生活补贴。具体办法:一是本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并提供与身份证相符的工商银行卡卡号,来时车票;二是返程车票来校时报高翔老师处;三是必须如实填报信息,如有差错概不负责;四是100元生活补贴现场发放;五是差旅费通过银行代发。
3、凡参加体检的同学凭身份证在我院招待所(十号楼西侧出口),学院提供免费住宿,请同学们自觉遵守招待所相关规定。
各院部征兵工作联络员联系电话如下:
院部(部门) |
联络员(联系人) |
电话 |
学校征兵咨询 |
|
18739828700 |
学生处 |
高翔 |
13839881234 |
学校武装部 |
韩亚非 |
13839816921 |
电气工程学院 |
檀磊 |
13693995520 |
建筑工程学院 |
卢克斌 |
15839800989 |
机电工程学院 汽车学院 |
张金榜 |
15939821130 |
经济管理学院 |
孙晓云 |
15039868880 |
食品园林学院 医护学院 |
南博 |
15939828969 |
信息传媒学院 |
王登平 |
13603408674 |
师范学院 |
牛艳芳 |
15939886677 |
公共教学部 |
陈海平 |
13839870807 |
基础部 |
高祥 |
13653988867 |
国际交流学院 |
周汉钦 |
136038188 |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