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简介  动态信息  制度规定  法律法规  安全知识  办公电话  防诈骗专栏 
公告
尚无资料
共0条  0/0 
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公告>正文
关于首次体检工作的通知
2015-05-09 11:55  

关于首次体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滨区武装部通知,定于2015531日上午650在三门峡中心医院体检中心进行首次正式体检(本次体检与初检合并进行)。为做好体检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5531日上午650

   二、集合地点:三门峡中心医院体检中心。

三、参加人员:所有应征报名且志愿应征入伍同学(包括已进行初检和未进行初检的同学)。

四、注意事项:

1、应征青年在530日晚进行个人卫生整理(理发、洗澡)。

2、应征青年于531日早上650必须到三门峡中心医院体检中心集结。

3、参检应征同学体检前两日不要饮酒、喝咖啡等刺激性食物,当日凌晨后不得进食、饮水,防止影响体检结果。

    4、应征青年于527日上午10点前必须交个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背面书写个人姓名,字迹工整)到各院部征兵工作联络员处,由各院部联络员统一于下午4点前交学生处高翔老师。

5、应征体检合格的青年须自行下载学费偿还申请表和应征报名表,两表下载后完善学院相关手续,学费偿还表待批准入伍后30天到区武装部办理手续,应征报名表同政治考核表一并上交。

6、体检合格、参加政治考核的应征青年需交个人、父亲、母亲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每个人必须按户口薄第一页、个人页、个人身份证,A4纸纵向复印,共3页)。

7、所有体检合格的应征同学,于8月上、中旬按通知参加心理测试。

8、参加体检、心理测试等应征工作的同学,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守时间,讲文明,树形象,注意个人安全,时刻保持通讯畅通,不要随意更改电话号码。

9、后续应征报名的同学,同应征社会青年与8月上旬同步实施体检和其它工作。

 

关闭窗口
 
访问量人数:

 

保卫处网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