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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2018-11-21 14:52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2018〕6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安委办〔2018〕3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办〔2018〕416号)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具体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宣传贯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主线,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校园,着力提升我校师生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凝聚安全发展共识,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我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国家级优质校建设和新校区建设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以及《意见》、《实施意见》宣讲活动。各院部、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发放学习读本、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板报等形式,根据广大师生接收信息和知识的特点,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学校。

    (二)开展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15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周咨询日活动,6月15日为安全宣传咨询日。各院部、部门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要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及志愿者的作用,在学校内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各类安全科普知识,为广大师生和家长提供学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的咨询服务。

    (三)开展“我上一堂安全课”活动。活动期间,各院部党政负责人要力争为师生上一堂安全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意见》、《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宣传安全知识,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提高广大师生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各院部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完善警示标识,加强风险管控。、人员密集场所LED显示屏,要滚动播出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比竞赛系列活动。鼓励师生积极参与第十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要按照各地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参加“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等活动,充分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六)开展应急演练专题活动。各地各校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在演练中发生安全事故。

    (七)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切实加强对学生公寓、教学楼、实训室、餐厅、图书馆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彻底摸清我校的危险化学品底数,认真辨识安全风险点,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

    (八)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院部部门要重点剖析预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拥挤踩踏、学生欺凌、电信诈骗等校园安全典型事故案例,组织观看相关安全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深刻吸取教训,推动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院部、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成立组织机构,进行专题研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二)扎实开展工作。各院部、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创造性地设计符合教育特点、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扎实深入开展工作。同时,要重视舆论宣传,发挥新媒体优势,积极主动宣传教育系统活动开展成果。

    (三)坚持典型引路。各地各校要注重挖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及时报送。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院部、部门于5月30日、6月28日前分别将“安全活动月”活动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报送保卫处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姚力   2183550     15639871616

    电子邮箱:932241372@qq.com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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